我家邻居经常在半夜制造噪音,并曾在楼道中放鞭炮恐吓邻居们。后来多方协商未果,就没有后续了,在此之后一段时间内没有再发生其他事情。但是后来房子出租,房客是三口之家,有小孩一名,却突然收到房客要求退房的消息,理由是邻居是神经病,骚扰房客正常休息并严重惊吓了孩子。因为与房客签订的合同时两年,这样,只住了三个月就要求退房,那么,这个损失要如何解决。另外,邻居的问题如何解决(警察跟物业都涉入调查,均没能具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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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相邻权问题,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用的不动产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和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公民因噪声污染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噪声排放者如施工单位或建筑单位或工程归属单位,减轻、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如限制作业时间、停止夜间施工或采用隔音、消音措施,如果因噪声污染受到损害时,包括强噪声震动使财产受到破坏,或导致疾病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其赔偿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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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邻里纠纷一般是指相邻居住的人发生民事纠纷或矛盾。
二、出租屋主的责任包括安保、信息登记、保障居住条件等。
三、总而言之,主家的责任不包括租户对外产生矛盾的解决,但作为邻里,应从中调解,防止邻居对自家房屋造成损害;另外,如果租家在主家被邻居打伤,即主家未尽到安保义务,有可能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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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者协商解决。邻居的问题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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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