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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有48人的劳动合同于12月31日到期,明年又要停产一个车间。问:企业能全部终止48人的合同吗?其中具哪些条件是不能终止的?

劳动纠纷
2012-11-23 20:58: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要经过必要的合法的程序。且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 合同自然到期,可以终止,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每工作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要终止合同必须要有理由,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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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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