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你好!现在有个问题困惑着我,我于今年5月份和爱人(医院收费室工作,工作时间2年3个月)结婚,现在孩子还有几个月就出生了,结婚后发现她每个月的工资从未用在家里。现在发现问题的原因是她每个月剩余的工资都存到单位的账户上了。头两天她回来说医院查账,核查到她欠了5万多,另外一个收费员欠款3万多,医院要求她们10天内存入单位账户,否则就上报。现在另外一个收费员已经存清,她要求我想办法给她娘家借钱,并且说是我要做生意用,用来偿还她医院的欠款。我问她是否是她挪用了,她说没有,也始终不承认,最多平时用于吃面,吃饭这些没有零钱拿了些,最多用了几千,不至于这么多。(他们医院管理混乱,收费后不打发票,收费员缴款都没有签字依据,财务上也没有每天对收费员收款进行核对)请问律师,这个钱我该给她娘家借吗?如果她不存,到时候会带来什么后果?实在不想和她吵架,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刚才我又和她医院的财务通电话核实情况,财务说可能她挪用了,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金额,而且这个问题去年我们结婚前就发现了,只是他想着大家熟悉没有上报领导,财务说现在如果处分,他最多是个监管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