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房地下室因为楼外壁渗水,导致地下室渗水,一到下雨天和下雪天就有水渗入地下室,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一直没能解决,还出口说脏话,以至于我们说不解决就不交物业费。三年一直没能给我解决,我三年没有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将我告到法院,要求我出庭解决。传送到我这里的材料,物业公司说自己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我们一直因为种种原因拖欠交物业费,说与我们签订了合同,但是我们之间根本没有签订合同,合同上盖的章子是居民委员会的章子,签的名字我们也不认识。想要问问律师,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胜诉的机率有多大,需要请律师帮我们辩还是自己辨?到时候出庭应该怎样说?希望律师能够给我详细说明!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