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08年和我现在的丈夫结婚的 当时我们结婚前互相了解不多 所以我们婚后这几年一直是性格差异太大 互相不能理解 一直打闹过日子 这样的婚姻实在不想再延续下去了 如果我们现在离婚的话 不知怎么离 我在婚前有一个两居楼房是按揭 不过就剩下5万的贷款 婚后09年因村里占地赔付6万元 就拿出5万元把这个剩下的余款还清了 后来在09年我们又用我丈夫的名字购买了现在的楼房也是两居 这个房子大部分首付是他以前存款 请问 我们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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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婚前个人的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婚后偿还的贷款要看谁的土地补偿款,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对方有证据能够证实是他婚前个人存款购买,则同样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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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共同归还的按揭可以分割,婚后买方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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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两居室是你个人财产,后来的䗄们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来电或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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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所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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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6万元占地赔偿款和后来购买的楼房一般也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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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