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四应届毕业生,前不久与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为3000元(公司试用期工资为3200,但无住房公积金),当时什么都不懂,不知道公司的好坏,只是听他们HR说的挺不错的,现在知道了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也了解了一下公司的情况不想去了打算违约。外商投资企业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请问协议中的违约金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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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二、协议中的违约金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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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培训支出费用,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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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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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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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的认定有争议,一般都认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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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该公司签订的是三方协议。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现在你尚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份你、学校、企业之间的就业协议。该企业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的违约金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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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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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