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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无辨明事理和独自生活能力,房屋动迁所有65平34平两处房产需要卖掉,其中一子女提出所有卖房钱老人在世前不能均分要留下做老人日后的赡养和疗养费用。请问是否合理?如果三个子女意见不统一走法律程序,老人的两处房产应该如何分?赡养老人与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分房产上有哪些的说法? 谢谢。

继承
2012-12-26 12:54: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遗产继承发生在老人去世后,老人目前的情况需要积极接受治疗而不是分割房产,也就是说在子女无力承担老人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变卖老人自己的房产来接受治疗而不是所有子女现在就分割老人的财产,现在子女并不享有继承权。实在协商不成意见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处理。对于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待老人去世后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房产属于老人的财产,卖房与否以及房款如何处置,应由老人决定。
    老人只要意识清楚,就可以自己决定。
    子女对老人父母同等的赡养义务。
  • 老人有自主的处分选择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