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嫂今日诉讼离婚,有一小孩,至今出生288天,从小由我父母带大,一个月就断奶,奶粉钱衣服玩具一概是我爸妈和哥在支付,但是我们没有保留小票发票,现在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以后要给抚养费,要我哥赔三万,诉讼费用由我家出,而我家想争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办?要准备什么文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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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女儿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如果哪一方对女儿成长更为有利,则判断给哪一方,同时,一方由于存在外遇,是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三、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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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保小孩不被对方带走,其次收集证据证明你哥及你的父母与小孩生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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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诉讼离婚涉及的程序及手续均比较复杂,可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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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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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上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等,注意收集女方以前不抚养孩子的证据及男方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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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