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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0日晚八点左右,一辆摩托车搭载一人通过路灯安装工程(无安全标识,挖掘开一条四十厘米左右宽,几米长的坑)还没完工的云浮市罗定围底中心小学路口,先跌倒,后有一少年出来帮扶,但立刻由来车撞中,三人均死亡.即一次事故后,再有二次事故,道路安全、交通肇事责任会如何认定责任的主次,轻重

交通事故
2013-01-05 15:43:1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由交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然后依法委托 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根据当时现场情况确定,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 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勘察情况作出认定。
  • 你好!安装工程的单位也有责任,其他人的责任看是否有过错,最终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大概十天左右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追问:安装工程的单位也有责任,有多大?因为是由他的工程没有安全标志,留下安全隐患,摩托车经过时,驾驶员看不清这条长坑,导致先跌倒,再出车祸
    解答:你好!安装工程的单位至少应该有次要责任,具体如何划分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认定。
  • 具体以交通事故认定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你的陈述太少了,你可以打电话过来。我给你一对一的服务,一一解答你心中的疑问
  • 由交警根据现场证据确定划分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责任划分后,再委托律师索赔。
  • 负责管理道路的单位、施工方、肇事司机均须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要视具体的事情经过才可确定。
  • 道路关联方、施工方、肇事车辆均有责,具体由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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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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