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今天下班后有点累,懒得回家做饭,于是和媳妇儿去老卢巷的“三顾冒菜”吃便饭,进去就发现往日火红的店子有点冷清,觉得是周末了,就没多想。
由于没什么胃口,当时选了点素菜,垫垫肚子。称菜的时候他们的秤烂了,就只能称重量,不能算金额,当时试了很多次,最后听到说的1斤2两,称完人就散了,我继续去和媳妇儿说事去了,就没有问多少钱这事。然后吃完收钱的时候给了100,找了八十。当时媳妇儿就提出怎么是20的疑问:比1斤2两(应该是14.5 2元的饭钱)的多收了3.5元,收的二十。媳妇儿就很客气地问他说:“我记得是1斤二两的嘛,怎么是20元钱?”
然后一管事男子就说:“是显示的18,什么1斤2两哦”。然后我就提醒他,我说当时称坏了只称了重量的嘛。他脾气可大了,马上说:“我不收你的钱要得了不?”“那么大的盆才20 ,还想1斤2两,可能不嘛?”
我只好说“菜的多少又不是以盆大小来算的撒”。我真正的是哭笑不得,连旁边的人都在说:“人家问都问不得了啊?”
然后我说:“不是那个意思,难道我问都问不得了啊?”
该男子就大声说“我不要你的钱还要不得啊?\\\\\\\"\\\\\\\"我退给你,请你吃这顿饭”。之后有理论了几句,该男子再次强调:“我不收你钱要得还是要不得?”旁边一好心人低声说:“要得。”
该管事男子激动不已,而且还要动手打我了。幸好一老年店员拦住他,本人才幸免于难。
我们哪敢还说啥子哦,只有走了三。
PS:1、我们问的时候很礼貌,没有高声喧哗。
2、其实并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只是觉得得不到应有知情权和尊重,只想搞明白自己的消费情况。
3、该男子心情不好是正常的,因为三桌人全部都是吃的素菜,可能很不爽吧。
-
具体的咨询什么的呢
追问:就是咨询一下,这当中他有没有侵犯我的权利?具体是什么权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