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就是婚姻期间因生意关系丈夫借了银行贷款,而我对于生意都不参与的。也不懂丈夫的生意,现在想和丈夫离婚,丈夫也同意在离婚协议中说明所有债务与我无关,小孩由我抚养。那他的那些银行欠款我要偿还吗?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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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卫新律师回复:您好!要分具体情形而定!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或携带资料当面向我咨询,以便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更好解决问题,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暂时先回答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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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没有效力的,除非是你们之前财产公证,并让银行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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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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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在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是否查验结婚证,你是否在贷款文件上签字,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对银行不起作用。你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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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理之前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手续办理之后所欠的债务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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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在前,协议离婚在后,双方约定在你们之间有效.银行欠款你仍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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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们之间有效,对外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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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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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没有效力的,除非是你们之前财产公证,并让银行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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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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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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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