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与母亲因动迁分得一套一室一厅租赁房,户口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登记均为我与母亲二人。2009年胞弟以照顾老母的名义举家三囗户口从本巿他处迁入。并于2013年1月以享有居住权为名实际占有。作为用益物权人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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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确认对方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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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确权,但是户口迁入容易,迁出难,你当时怎么会让他们迁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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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确认对方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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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户口在内且实际居住也确实享有居住权,当然你也有权在内居住,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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