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于2012年10月30日计划外生育第二胎,计生部门要求我们按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交罚款。网上查证2011年我们县城农民平均收入为7334元,如果按三倍处以罚款应该是22002元。但是计生部门说是按两个人的标准征收,也就是说应该是6倍。请问是不是这样?

婚姻家庭
2013-01-26 18:20: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是应该按二个人的标准征收,有法律依据。附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按城镇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从孩子出生之月起连续三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四)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第(一)项、第(二)项中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并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育的,分别按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分期缴纳的,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金额不低于所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
  • 依法是这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非婚生子女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7490
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对交通事故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怎么办
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行政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 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未婚生育第一胎罚款吗
民法典 826
未婚生育第一胎罚款吗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06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9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7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