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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号一早她打电话说她要去银行货款。但银行方不需抵压和担保,只需她基本资料和身份证。资料巳经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过,但需要3仟圆现金证明她具有还贷利息能力。让我借给她3仟圆只证明一下。结果在银行里把钱汇给别人。后又报警称她贷款受骗了。她后给我写了借条留了地址和身份证号。承认第二天还我一半。第二天她电都不接。现在打过去称打错了电话。自己觉得她借钱前并非要把钱汇款给别人。第二,电话不接并称不是她本人。第三,她借钱前说明要借款目的与事实发生改变。这种还属借钱性质吗、

债权债务
2013-01-28 10:18: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证据证明对方向你借钱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
  • 欠钱不还。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可以进行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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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