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婚后买一房子,其中向我父母借了10万给首期,没有借条,只有口头借款,有银行转账记录,后来不够钱,我姐姐就在售楼处另外给我划账3万给了首期,当场说明是借给我的钱,现在离婚,基本可以确定要打官司,这家人的13万借款可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么??我想最好把这13万说成是父母姐姐赠与我的个人财产,与夫妻无关,写个赠与的证明可以吗??请各位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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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这13万属于你的个人获得赠与的财产,但这样一来,该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率就更大了,对方就更有可能获得6.5万的利益了。不明白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以你目前对法律的片面理解,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吧,避免在诉讼中遭遇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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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务依法进行承担,作为赠与财产的话对你会极为不利。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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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就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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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太看明白,共同债务对你更有利才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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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你们共同债务,如想作为赠与你需与你的亲人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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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你们共同债务,如想作为赠与你需与你的亲人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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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1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依法偿还。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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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太看明白,共同债务对你更有利才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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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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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