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进公司,签了第一次合同。2009年签了第二次合同,共工作了5年。2013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续签合同。我想知道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怎么计算?我的工资是以日计算的。
-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按照工龄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至少五个月补偿
-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满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工资补偿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单位因合同到期不再与你续签合同,赔偿金是拿不到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就是你工作的年限对应的月数。
-
5.5个月的工资补偿,具体来电咨询,我们详细为你解答
-
一年赔一个月。
-
您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注意保留证据。若需法律服务可电话联系我。
-
按照5年工作计算赔偿,工资以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准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