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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校的硕士是每年1月中旬毕业。去年9月末我与公司甲签订三方,违约金3000。10月中旬我打算签公司乙,找公司甲协商毁约,对方告诉毁约只能在第二年3月,没办法的情况下,又弄到一份三方,签了公司乙。 现在的情况是:与甲前的三方还在甲手里,而我已经在乙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想对甲赔偿3000违约金,主要是觉得甲实在不地道。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毁约要赔偿吗?谢谢解答!

合同纠纷
2017-11-09 12:21:5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签订就业协议后,
    签字三方均应严格遵守,
    维护协议的严肃性。
    但毕业生可能会
    因种种原因,需要解除原有协议。对此,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办理。

    1
    、解除就业协议的程序


    1
    )毕业生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经过与用人单位的协商,取得
    用人单位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函。


    2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协议的函向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
    出申请。


    3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相关规
    定,则同意毕业生解除协议,方可领取新的三方协议书。

    2
    、解除就业协议的特殊情况

    目前,
    个别毕业生在学校签字盖章之前就提出解除就业协议,
    虽说学校尚未签字
    盖章,
    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已经成立,
    所以这种情况也为违约,
    要解
    除协议也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个别学生当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
    故意不将协议书交到学校签字盖章,
    以寻求更
    好的单位。
    这样做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
    会严重影响自己的信用,
    也会给学校
    的声誉造成影响。
  • 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1、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自主意识表示,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已作出明确、合理的约定,则企业违法或者违约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支付劳动者违约金。同时,如果赔偿实际损失金额超出约定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

    但在实际处理中,一些法院可能会认为,经济补偿金性质属于法定的违约金,既然支持了法定违约金,就没有必要在判用人单位支付合同违约金了。

    2、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双方对违约金额没有约定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比如,企业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及仲裁和诉讼增加的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和证人出庭费等);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甚至包括合同期未满的工资损失等等也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有判例。

    3、用人单位反诉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的情况。在一些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中,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损失,可能会反诉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和培训费等。司法机关主要也是根据双方过错责任大小划分责任,进行认定处理的。如果企业辞退不成立,劳动者没有责任的,那当然不需赔偿经济损失;至于培训费,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没有违反公平原则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企业的主张。但是,如果涉及较大数额的经济损失或者培训费且劳动者有部分过错的话,当事人有必要了解本身是的过错大小、培训费数额及服务期等情况,以便准确、完善的提出请求和相应的理由。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不算违约,不应该缴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也就是退一步即使你违约也只赔偿培训费用。
  • 按照约定的办理。
    追问:约定的是赔偿3000,只能这样做了吗?这个公司一直扣着三方5个月对学生的择业造成了损害,这个公司有没有责任啊,现在如果三方我也不要了,反正也在他们手里,可不可以不赔偿违约金?
  • 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 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履行。
  • 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 那你可按照协议约定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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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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