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第三者因非婚生子抚养费问题,一审判决,二审调解,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丈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调解协议上写签字生效,但并未在调解书及送达回证上未签字。在二次调解笔录中,被告丈夫均未同意调解,最后一次调解,调解笔录只有法官、书记员、被告签字,调解协议书只有原、被告、律师签字,调解书被告是拒签,原告律师签收。调解协议共计六条,其中内容在调解笔录中均未提及,这调解协议能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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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一经签字就生效,不以送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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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被告拒绝签收,调解书没有生效,法院应当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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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只有原、被告、律师签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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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笔录内容,如果笔录中已写明协议书签字后生效的话,那么调解书已经有效。如果没写明,那么拒绝签收调解书属于调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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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这点小事情,如何这样复杂那.调解书一方未签收,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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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一经签字就生效,不以送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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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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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被告拒绝签收,调解书没有生效,法院应当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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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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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签字即生效的话是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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