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店工作了两年三个月,现在怀孕两个月,但是所在的分店马上要倒闭了,公司跟我协商要解除合约,要不然就要调往其他分店。因为其他分店离我住的地方远,我不想去,本人也想解除合约。我要求公司赔偿的方案是年限工资另加3个半月产假工资,但是公司只给年限工资和2个半月的产假赔偿金。我该接受吗?如果不接受就要调到其他分店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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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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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分店倒闭,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你2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所以从法律上讲,公司的2个半月的赔偿金也是合理的。公司分店倒闭,所以也不存在你休产假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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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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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应主动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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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