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是相亲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婚后他也不出去工作,天天就是玩游戏,我觉得和他在一起没有什么意思。我想要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请问女方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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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于你的情况,我表示同情和理解。根据你的描述,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双方连续分居两年,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准予离婚的情形;
第二,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要主张财产分割的,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离婚起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建议你寻求律师协助,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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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书写离婚起诉状上法院起诉即可,需有结婚证以及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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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 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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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不想离婚,你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了解对方不理婚的真实原因,这样对于后面是否协议或诉讼离婚会很有帮助。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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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等的复印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即可。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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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需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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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相关证件委托律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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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需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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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案件,要搜集多方面证据,欢迎电话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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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起诉状;
5、能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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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男方是外地户口,想在深圳起诉,则需要男方有深圳一年期以上的有效期居住证,这样可以在深圳的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2、具体的诉讼涉及到立案的双方身份资料、起诉状、证据(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或户口簿、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分割的证据等)。
3、诉讼是一项证据和程序均有严格要求的技术工作,除立案之外,还涉及到送达、证据补充、开庭、对方证据质证与反驳等诸多法律专业性的环节。为避免诉讼风险和陷于繁琐的诉讼事务,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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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