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从学校直接招聘的实习生,到公司后被安排做消防安全。因为次岗位必须要持证上岗,所以公司安排我们去培训。培训费用4000元多,而且必须签订协议。要求服务两年时间。协议最后一条说是人手两份,结果我给人事部的人的时候。她们说等盖好章再给我,直到我连续上了8个月班。我没有按照正规程序离职就走了。走了两个月以后,公司说要起诉我,目的是要求我赔偿培训费用。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我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我需要赔这笔钱吗?我在上个8个月班,但是公司没跟我签订任何一份劳动合同,这怎么算?我还是实习生,目前为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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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没有履行期间应当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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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好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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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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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赔偿培训费用的,但是不过两千多元。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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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订服务期限并接受培训,你是需要支付剩余期限的培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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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话,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的。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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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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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