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二手房总价150万,首付100万已付清,另外50万是公积金贷款也已批准,于3月7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3月13日接到银行通知贷款已放到指定的第三方账户,但3月18日接到房产交易中心通知,此房屋有司法查封不能进行登记,原来是卖家以前用另一套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时将我买的这套作为第二居住地证明,现在那笔贷款到期了他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发现这套房要过户了就通过法院要求协助查封,因为担心他只剩下一套房以后不能进行拍卖。我买的这套房并未有抵押,请问银行有权要求法院查封吗?我如何要求维权最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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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你的诉讼目的,你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调查银行与房东前一份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果按你所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结,则该房屋产权已属于你,你属于善意第三方,银行无权查封你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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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权申请法院查封。要求卖家提供担保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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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麻烦,如果无法过户的话你只能解除合同,不买这套房子了。然后要求商家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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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权,请上家处理,还钱解除抵押过户,否则起诉他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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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