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打伤对方拒绝派出所调解,后被拘10天罚500。向法医查询对方鉴定为轻微伤。一天有派出所处理此案民警打电话找我,让我去所里调解。我感觉处理不公(有隐情)故拒绝。该民警告诉我事情没完那,他们还可以带伤者再次鉴定,有可能是轻伤我就得负刑事责任。让我想明白。并给了我一个对方的电话。而就在我从拘留所出来的前一天对方的母亲就找到我的单位,出示了我的拘留证的复印件,埋怨我们家属不懂事。我三位同事问她,把你家儿子打的重吗?其母说也不太重就是胳膊脱臼了还滑破点皮。迫于警察的压力,我打电话与对方商量赔偿事宜,谁知道对方要8万。我百思不解,当前文明社会没有讲理的地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