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我们签定的合同明确写明:两年半内不交房,按每套售价金额的20%罚款作为甲方付给乙方的违约金。房屋当时定价为50万元的,现在从合同签定日起已经超过了两年半,甲方(开发商)不愿意付50万的20%违约金。想请问各位律师,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20%(即10万元)存在过多的说法吗?法规有没有明确规定罚金不能超过多少?打起官司胜算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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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有两种,一种是合同里已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另一种是约定其计算方法。所谓约定过高,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予以比对。损失额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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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违约金倒是不多
但能不能打赢官司要结合整个合同,及相关的事实、证据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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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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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但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因造成损失不好衡量,一般以标的额的30%计算即15万,所以你约定的违约金没超过法律规定,打官司胜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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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