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撞了一个人,对方好像有点严重,救护车过来就被拉走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车祸发生后,在交警还没有下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前。受伤方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必须由不受伤方出吗?
-
1、就算认定书出来,你不给,交警或对方也没办法。
2、有判决书,才给,也不迟。当然,如对方受伤,你又有责任,最好适当给一些,缓和双方的矛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明之处,留言QQ,或打手机。
-
一般从人道主义角度说是这样的。
-
不一定的。看具体情况。
-
要具体看情况。
-
不一定,抢救费用可先由交强险垫付一万。
-
按照你的情况,目前肇事方提走车辆确实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多少影响,但是对后续事故损失索赔的问题处理就不一定没有关系了。首先要看伤者的情况,如果后续治疗情况乐观,不导致伤者伤残等级且不涉及大额度医疗费用的前提下,对方又投保了足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对方现在提车确实就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如果后续涉及大额度费用的索赔,或者伤者致残的情况,就有可能超出对方的保险投保额度,此时就不应该同意对方提车,并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起诉对方并保全事故车辆,这样你方的赔偿才能够尽可能地得到保障。
-
不一定的。
-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