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民间借款借条上的担保人应承担什么义务?担保责任期限最长多少时间?借款15万,约定6个月,借条上担保人有签字。快两年了久催多次未还,但我一直再催借款人和担保人还款,担保人也在催借款人还款,想去法院诉求解决。担保人还能还款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5-21 00:47:0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条上只有担保人的签字,则为连带保证。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法律没有规定担保的最长期限。但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
    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2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4、要债你的主动些,最好把每次主张债权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都固定下来或者保存下来(例如书证、证人证言、试听资料等)。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为主张债权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保证人也可以沿用债务人的抗辩权对抗你。到时候就更麻烦了。
  •   担保期限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依据。但是如果约定担保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以法律规定期限为准。
      一般担保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担保未月id那个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开始计算。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按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即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2、连带保证,即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承担方式的情况。
      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
  • 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与律师面谈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借条中未明确保证形式的,为连带保证。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3、你有权将借款人与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对你的债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4、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欢迎来电咨询。
  • 1、担保人的责任是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约定不明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承担第一位的还款责任。

    2、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届满六个月。
    3、担保人还应当还款。
    4、由于问题过于简单只能回答这样。
  • 联系面谈
  • 担保期限可能已过。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
2590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算
民法典 649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什么时间算
民间个人借款担保人合同范本
民法典 441
民间个人借款担保人合同范本
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民法典 826
欠条上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正规的手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 2513
正规的手写借条怎么写
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效吗
借条与欠条 3679
别人代写的欠条有效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范本是怎样的
欠条 2774
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借条的正确书写格式要求
借条 3211
个人借条的正确书写格式要求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正规写法
借条 3805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正规写法
欠款还清收条怎么写
欠条 3287
欠款还清收条怎么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