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半年多了,现在怀孕4个月,但是生病需要休息,公司直接要求辞退,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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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且,用人单位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就用工的,尚未达到一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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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孕被公司辞退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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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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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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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怀孕期单位不得辞退员工,一旦辞退需要承担赔偿金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的医疗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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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且,用人单位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就用工的,尚未达到一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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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辞退,可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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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