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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现在工作中遇到个难事 希望您能帮助我给些建议 在此谢过 事情是这样的 我目前在一家民营企业担任人事助理的职务 主要负责社保的相关事项 我们单位休产假的人较多 单位规定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正常产假范围内的社保费用由公司承担 但是产假外的保胎假的社保费用是由个人承担的 而且产假期间没有工资 都是直接发放生育津贴 以免员工休完产假后就不回来了 保胎期间的社保费用(公司+个人)全部由员工自行承担 等生育险报销后再从里边多退少补 现有个员工请产假 休完后就不回来上班了 但是休产假时店长和员工本人都有跟我的领导打招呼 可是我的领导忘记告诉我了 现在她又不承认 说她不知道这件事 还责怪我不每个月跟店里核实请假离职的人员(她以前是跟我说过让我每个月核实 可是一共10多个店我觉得麻烦而且没有必要 我觉得按照正常手续是员工向店长提出请假或离职 店长再向人事部提出申请 最后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职) 可是现在我的领导就是咬住说我没有按月核实人员变动 还说她不知道员工请假的事 (但是员工本人和店长都说跟她请过假)请假时该找谁找谁 跟她说了也没用 员工休产假和离职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离职单什么的书面东西 现公司一直垫付她的社保费用 她因为在外地生的孩子材料准备不齐全无法在社保报销 社保费用共计5000多块钱 我想请问这到底该是谁的责任?还有就是我应该怎么办?请帮我出出主意吧 谢谢您!!另:我已经跟那个员工沟通过了 她说跟她老公商量一下 但是不知道这钱能不能追回来 我想请问如果追不回来这笔钱 责任该有谁承担?

民事相关
2013-05-11 09: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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