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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是协议离婚的,有个4岁的女儿,离婚后我不同意把孩子放在乡下给她奶奶带,可他却不顾我的感受,为了能见到孩子,还在一起生活,作为个男人言而无信,心胸狭隘,我决定离开他。现在他妈妈和他都不允许我去看我女儿,就连去幼儿园都不行,还和幼儿园老师说以后不准我去幼儿园看,我前夫就说就是不想我女儿认我这个妈妈,现在的我还能要回我女儿吗?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谢谢!

婚姻家庭
2013-05-25 14:55: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其次,一方如果不能实际自己抚养而只是托管给分开生活的家人,另一方可以主张变更抚养关系。具体成功变更抚养关系的理由和依据,主要是从对孩子成长有利或不利的角度出发,如要委托律师办理可以联系面谈。
  • 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建议来电咨询
  • 起诉变更抚养权。
  • 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抚养权的变更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最好事先搜集一些前夫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利的一些证据。
  • 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抚养权的变更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最好事先搜集一些前夫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利的一些证据。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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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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