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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4月9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埸被撞晕,对方逃逸,怀疑酒驾。对方当时是两个人。我住院半个月多,到5月16号交警才开认定书,这个符合规定吗?对方是公务员,他有什么惩罚吗?上法院能告他什么内容?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6-02 00:3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进行比例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
    为准确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4、【如果满意本回复,请采纳】
  • 你的伤势情况如何?对方如果是醉酒驾驶的话就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你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他承担
  •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认定书上是否提到对方酒驾?若没有,只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你能要求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的,可要求伤残赔偿金。事故认定书最长期限在35天,符合规定。如需帮助,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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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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