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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三个儿子一个闺女,我奶奶三年前去世后没有人照顾我爷爷,他们都说没有能力照顾,他们在和我爷爷商量后定了一份协议,说由我父亲来照顾我爷爷的生活,给我爷爷养老送终,我爷爷百年以后房子归我父亲所有,生活上和我爷爷住院看病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我们来出,他们不出任何的费用。四个儿女签订协议后都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一式五份,四个儿女和我爷爷各一份。但是这份协议没有公正,签协议的时候因为我爷爷不会写字所以没钱名字按的手印,如果老人以后去世了 其他儿女要是争房产光有爷爷的手印是有效的吗? 如果按之前协议履行 是不是以后我爷爷去世后房屋过户只能过户在我父亲的名下?协议是签的我父亲的,我父亲名下有房这个在过户是不是属于二套房要交跟多税前和过户费? 这三年来我爷爷一直是我照顾而且以后也是我照顾,我名下没有房子想把我爷爷的房子过户在我名下现在最好的办法是什么?立遗嘱按手印不公正有效吗? 但是后来我爷爷觉得跟我父亲住有隔阂,愿意跟我一起住(我是孙女,从小跟我爷爷奶奶一起长大),所以这三年来都是我和我老公照顾我爷爷的衣食起居,住院医疗等,之前和爷爷商量过写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因为工作忙暂时搁浅,近半年来我爷爷得了老年痴呆,经常不记得事情,而且我姑姑现在也开始闹,想争我爷爷的房产,不承认之前签的协议,我想问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房屋赠与合同应该怎样签?这种情况能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其它综合
2013-06-08 23:51: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当初爷爷与子女签订的赡养协议如果其他几个子女都签字了协议有效,说明你父亲赡养父亲接受继承,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第二个问题接受遗产目前必须缴纳遗产税。目前这种情况因为你爷爷已经有老年痴呆的问题,无行为能力不能进行赠与行为,只能在其身后发生继承,这种情况你是没有继承资格的,只能由你父亲继承,之后再转到你名下,如需详细咨询请来电。
  • 如您所述,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最好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详谈电话联系。
  • 你好!协议的生效不以公证为必要前提,你爷爷先前和子女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由于你爷爷现在由老年痴呆症,需要由医院证明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前提下才能同你签订新的赠与协议,否则的话,即使签了协议,日后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协议是有效的,建议来所详谈
  • 其他儿女要是争房产光有爷爷的手印是有效的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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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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