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半年,由于生活不协调提出离婚【我与男方均是无过错方】。我跟男方无小孩无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结婚时给了三万彩礼要求退还。男方家境殷实,有车有房,我是一无所有。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起诉到法院,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或者要求赔偿,因为是我先提出离婚,是不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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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补偿,因为婚姻自由。法律规定需要补偿的情况仅限: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另外,也不需退还彩礼。退换彩礼的情况只有以下三种:1、未进行结婚登记的 2、登记后确实未同居的 3、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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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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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需要赔偿,彩礼也不无需退还。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律师或者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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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退还或只要退还一部分,因为你们是结了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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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起诉离婚,彩礼可以不退还,你也无需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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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