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8月在大学里作班主任工作,2012年6月离开,几年间事业单给位没有我签合同,我申请仲裁但方律师说过时效时间,我觉得不对你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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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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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从离开单位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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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时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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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一年内申请仲裁,有时效问题,不过不一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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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效问题,你的案子已经过了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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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效规定,建议立即申请仲裁,离职后又过一年就不好主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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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