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义为2人合资公司,注册资金1000W,实际股东注册资金700W,名义股东注册资金300W,名义股东注册资金300W由实际股东出资。公司实际未曾运营,实际股东所在集团公司破产清算后,请问此合资公司名义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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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破产清算,如清算过程中资产或股权涉及到合资公司,需要对合资公司的股权和资产进行处置,除非情况特别,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合资公司清算。对合资公司的名义股东而言,应当及时向集团公司清算组表明自己的名义股东的身份,避免在日后对合资公司的资产清理过程中可能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另外,如合资公司清算,名义股东可能需要参与清算组,但并不一定必须参与。关键是要披露实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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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按注册资本比例承担,对内按双方协议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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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与您所在的合资公司为独立的法人。集团公司的清算不会涉及合资公司。实际股东以其在集团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责任。不会牵涉到合资公司的名义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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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属于 清算组成员,对于清算事务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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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名义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因为300万都是实际股东已经缴纳完毕的,所以名义股东并无实际责任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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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与您所在的合资公司为独立的法人。集团公司的清算不会涉及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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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要求归还垫付的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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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