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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人今年3月经医疗机构确认为中度老年痴呆,平时表现感觉也不是太严重,能自己出去自己回家,就是重复购买保健器材及无正规保健文号的保健品,自己的退休工资每月全部用完,作为她的子女我们能否干预她的经济,作她的监护人?

医疗纠纷
2013-08-01 18:53: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人的民事活动。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老人的民事行为无效(买卖合同无效)
  • 我好如果想要去干预需要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无行为能力人之后,并指定你做为监护人才可以的。
  • 如果神志不清,可以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以鉴定为准
  • 申请指定的监护人,不然后果很严重。
  • 可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例如合同)无效,应当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民事行为。作为精神病人的子女,是精神病人当然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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