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妈妈每天要出摊,做些烧烤生意。上个礼拜星期一,出摊的时候,我妈妈被车撞了,责任在司机。他说是保险公司赔偿我妈妈的医药费,请问我们还能追究什么责任?还可以是什么赔偿?是在我妈妈的脚痊愈后才结算吗?

保险纠纷
2013-08-06 22:07: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等。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专业的法律服务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 你们现在也可以向他要钱
  •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你好,最好现在与司机协商解决。
  • 你母亲是否严重,如果有等级的话,有伤残赔偿金的。还有其他赔偿项目的。如有不懂可以咨询本律师。
  • 你好,可以结合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肇事证承担赔偿责任。
  • 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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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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