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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四位股东,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其中一位股东股份为20%。但他的投资资本金只有16000元,另外184000是最大的股东用现金帮他获得的股份,算是赠予股份,但大股东要求:若该股东撤资,只能按照20%股份分配利润和承担责任,他赠予的184000不能作为其投资款被撤走,现在要给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这项特殊的要求应该如何写明?

公司专长
2013-08-15 17: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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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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