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年因为打别人打伤致残,被判了几年,现在我刑期过半,我表现的也很好,现在办理了假释,想问下假释人员可以外出吗?需要什么程序?我家人都在广西那边,我想去看看他们,我现在湖南想去广西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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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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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具体要看假释裁定里面的限制,看是否有限制离开居住所在城市。为谨慎对待,建议与有关机关联系后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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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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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