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方,承租方未到期说不租了,我让她按合同付违约金,她不肯又说租,如果这样现在到供暖期,她如不交供暖费,而且到三个月也不交房租就走了,那就耽搁了我们再次出租,无形中我既得不到违约金,有不能再租了,如果现在我换了锁,我是正当防伪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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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到期,您无权采取如上措施。否则,构成侵权,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我再追问一下,我们定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刚一个半月,说不租,她现在又说租了,但到供暖期不交暖气费,我是不是就可以认为,她虽履约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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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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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到期,您换所恐怕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了!建议您多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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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