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七岁时跟一个男孩在一起,怀孕了,由于当时什么都不懂,在他家人的要求下,留下了孩子,2011年我出来苏州工作,两人就开始异地分居的,感情也不好了,经常吵架,他没管过我,还经常问我要钱。12年过年的时候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就拿了结婚证,没有办婚礼,之后出来上班,又是异地分居,感情越来越差,因为他家是江苏的,我是河南的,我又是独生女,父母身体也不好。于是13年春节跟他提的离婚,他一会说同意,一会又不同意,有时还威胁我。他现在在苏州,我去苏州起诉离婚的话,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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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能判决离婚,要根据你们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直接判决离婚,但是,从目前你所反映的这种情况很难在第一次起诉就被判决离婚。
如果对方在苏州居住超过一年可以在苏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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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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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如需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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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如果确实感情破裂能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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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在苏州有一年以上的暂住证,你可以在苏州法院起诉离婚,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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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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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判决离婚,要根据你们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直接判决离婚,但是,从目前你所反映的这种情况很难在第一次起诉就被判决离婚。具体可以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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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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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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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