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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从我这借走5000元,可三个月了,一直不还,总是说没钱,有钱了再还,(他是老板),打电话要么空号要么停机,偶尔通了,他却在外地和小三旅游!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7-09-23 01:20: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其拒不偿还,无法协商,你只能起诉。建议电话联系详谈
  • 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的朋友借了你的钱不还,你可以去到人民法院起诉。你可以自己写一个起诉状或者是聘请律师写一个起诉状递交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之后会在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要在15天之内作出答辩,然后就会安排开庭审理。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欠钱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不会触犯其它法律的。如果对方起诉你,法院判决后你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你的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没有履行的能力、也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也是暂时没有办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直接起诉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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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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