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现年40岁,在县医院工作,月工资3800元,请假一月期间,在街道路边被肇事车辆当场撞死亡.肇事司机无驾驶执照,只是兰托执照,车辆审验时间为2009年2月份,此车辆出事前几天交警、运管部门分别罚过款,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现政府赔偿24万元,家属不接受24万,家属认为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罚款仅仅为挣钱吗,为什么不及时停运。强烈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多少合适
-
你好,死亡赔偿项目为:1)死亡赔偿金343138元(2)丧葬费19566元(3)被扶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4)亲属处理该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不过要说一下的是在本案中政府其实并非赔偿主体,如果能协商是最好的,否则真的打官司政府不会承担什么赔偿责任的,你说不定连24万都没有的。
-
你好,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24万合理。
-
你好。赔偿24万元合理。
-
1、你好,该死亡者不是工亡,政府无赔偿的义务,家属要节哀;
2、政府监管不力并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因素;
3、建议:在政府赔偿24万元后,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程序尽力争取赔偿数额。
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