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号被一面包车撞伤,造成左脚骨折,导致卧床休息了一个半月。现在基本康复,能行走,但是偶尔还会痛,肿还未完全消。然后在跟肇事者商谈赔偿事宜,协商不下来,去了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说法也不一,保险公司说我提交的工资单无效只能按南昌市人均公司算误工费一天54块多钱左右一天,交警大队说现在南昌人均收入每天有100多,然后我是脚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要完全卧床,所以我还要求要护理费,但是我们当时并没有住院。因为医生没要求,我看肇事者家境也不算很好,我就回家休养了。但是保险公司说没住院就没有护理费和营养费,而且即使有营养费也只有10块钱一天,交警那边是说至少有30-50.现在我不知道我到底该要求肇事者赔偿多少钱,肇事者只买交强险,但是他就想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不赔他就不赔。我要起诉他们,不知道能向法院要求赔偿多少钱。只是打了石膏,然后医院开了请假条,可能还达不到伤残等级。单是说完全卧床休息。我的生活也不能完全自理了。保险公司的意思就是只赔误工费一个半月2500左右,其他的没住院就都没有。肇事者说保险公司赔他多少就是多少,肇事者一分钱都不多出了。我是不是可以告他?如果告他我是不是可以多争取些赔偿金。2500连我一个月公司都不到?营养费和护理费什么都没有。我不太懂,可能要请律师,这样的话我能争取多少钱?除去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我能得到超过250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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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要有医生的证明,即证明根据伤情或病情需要护理。应该有护理费的。
我建议你将病情彻底治好后再结案。
追问:医院没有给出证明说需要护理,只是说卧床休养一个半月。但是脚确实是不能动,上厕所洗澡什么的需要人护理。这样法院会酌情判护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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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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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具体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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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到我办公室来拿赔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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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的,你的损失不会就是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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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