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08年买的外单位的二手房,注明私产(当时买的就是产权房)2000年他们本单位拆迁安置,就地安置,我不知道他们都是房本,就随他们一起签字拆迁了,他们申请的是经济适用房,是跟开发商合资的,还有商品房,现在交钥匙,我才发现上当了,请问我现在该咋办?还能补救吗?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当时买的是产权房,当时签订合同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拆迁安置补偿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该合同的;再者我认为该合同本身就有违法公平原则之处,你不可能用你的产权房来置换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议电话联系本律师。
-
你好,如果已经签字了不好办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当时买的是产权房,当时签订合同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拆迁安置补偿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该合同的;再者我认为该合同本身就有违法公平原则之处,你不可能用你的产权房来置换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没有办法。
-
你好,没什么好办法。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