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5月中旬,在上海一家私企工作,当初说试用期一个月,后来拖到3个月,然后提到签合同的时候老板经常推脱,而且合同内容中霸王条款很多,说要改改再签,到目前还没有签订合同的意思。目前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想主动辞职,请教按照上海本地实际操作经验来说能得到什么赔偿?如果12月底辞职的话。
-
你好,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还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
你可以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交社保。
-
双倍工资的赔偿金,详情电话咨询。
-
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还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