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丈夫刚刚去世,我们夫妻共有三套房产。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我老公,房屋共有权人均为我本人1人。老公的父母都健在,我们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我老公对房产未立遗嘱。我想请教金律师,这种情况下三套房产的继承受益人都有谁?我作为共有权人是否有优先继承权?我对这三套房产拥有哪些权利?盼回音,谢谢!

继承
2013-12-08 01:23:1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三套房屋里你有一半的所有权,剩余一半为你丈夫的遗产,遗产部分,你、你女儿、你公公婆婆有同等的继承权。
  • 三套房子的一半是你的,另一半是老公的遗产,由你和女儿、他父母平均分割。
  • 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老公的父母、你、你们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你不存在优先继承权。
  • 你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老公的父母、你、你们的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你不存在优先继承权。
  • 你有三套的一半,剩余的所有继承人分割,份额根据情况确定
  • 首先3套房子去除你的一半,剩下一半由你、他父母、你女儿4人均分,也就是hi你可以分得八分之五
  • 你先享有三套房子一半的产权,然后再按继承人的顺序来继承剩下的一半,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三套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你丈夫的那一半的继承人分别是:你、女儿、公婆
  •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三套房屋里你有一半,其他的作为遗产,你,女儿,孩子的爷爷奶奶四个人平分。
  • 你没有优先继承权,房子的继承比例为你62.5%,女儿、公公、婆婆都是12.5%。
  • 一半是你的,剩余的一半有你和女儿、父母平均继承。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