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公司2011年10月开始组建。2012年1月,其中一名股东hpz以50万的价格转让给我3.75%的股份,我交了钱,有转让协议和其他股东的签字。但对方一直没有履行转让手续,没有去工商局备案,也没有给我股东凭证之类任何能证明我股权的证明文书。2013年初,BY公司才算正式成立。对方到现在也没有履行转让手续。请问这个转让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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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转让手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追问:对方收了钱一直没有办理股权转移,有什么办法能要求对方退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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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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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有效,可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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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议有效,协商无效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转让手续。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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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