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租赁公司借来的车抵押给担保公司借钱,借了6万,利息每月15%,但合同上订的是2%,已经三个月了,加上利息差不多要9万,因为没钱,现在只能还6万5千,跟担保公司商量放车,可他们不肯,说要全部利息,还说不然要起诉我,叫我等法院的通知。我想问:1、我当时用租来的车抵押借款,构成了诈骗罪,但是我现在已经要把本金加合同利息还给担保公司,这样的话,担保公司起诉我的话,我还构成诈骗罪吗? 2、担保公司能不能起诉我?因为我已经按合同本金及利息还款了,他们要是起诉我,是不是构成高利贷了。。劳烦律师为我解答,着重第一个问题,我已经意识到错误了,但家里实在没钱了,我还了钱后还是构成诈骗罪吗?我的意思是说,我还不还钱是不是都不能抹去我当初构成诈骗罪的事实呢?另外,担保公司有可能起诉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