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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由被告还是代理律师书写?是否要通过被告所属户籍地人民法院?异议书末此致下一行的某某人民法院是什么意思?异议书如果得到异地法院认同,费用如何支付?谢谢。

婚姻家庭
2014-01-04 20:51: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管辖异议在一审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异议。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提交管辖异议申请,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最好连同答辩状一并提交给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被告或代理律师书写都可以。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书管辖权异议书内容。
  • 可由代理律师书写。
  • 管辖异议申请书是比较专业的法律文书,最好由律师书写。异议成立,案件会移交到异议所在地审理。
  • 被告或代理律师书写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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