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客车追尾大货车,接着又被来车追尾。造成客车上好几个人伤亡,客车司机也当场死亡,大客车没有超速,客车司机是给个体车主打工,车主是把车子挂靠在南昌长运,这种情况大客车司机死亡能否得到赔偿?能得到多少赔偿?客车司机46岁,上有81岁老母,下有还没上大学的22岁未婚儿子。和一个已婚女儿。还有50多万的房贷。老婆是家庭主妇。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索赔。能赔偿多少?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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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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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 到赔偿, 具体金额 当面咨询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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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车主及南昌长运、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是城镇户口,大约能赔到40多万。建议面询或委托律师办理。新建县 江西省经辉律所 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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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介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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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欢迎来电具体咨询。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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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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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